|  返回首页

 

隆昌市狠抓重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 2017-12-15 【字体: 来源:市财政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是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推进信息公开。今年已完成2017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市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政府决算、部门决算、市本级部门“三公”经费决算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绩效。通过中期评估、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举措,动态优化支出预算安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截至2017年10月底,全市投资评审项目110项,审核投资111,164万元,审定投资99.027万元,审减12,137万元,审减率达10.92%。
  三是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严格“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保障序列,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259万元,较2016年下降21.8%。全力保障民生、重点支出,继续推动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截至10月底,全市十项民生工程预算执行55,500万元,执行进度达118%;20件民生实事预算执行28,993万元,执行进度为109%。加强重点领域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改革财政支持方式,放大资金效应。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模式改革,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统筹资金,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建立健全以产业引导基金、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方式,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运用专项建设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新型融资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活社会投资。
  五是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率。全面清理财政专户,一律不再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和监控,清理规范社保基金专户、专项支出专户、工资专户等,撤销不符合规定设置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资金使用单位应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六是规范借垫款管理,及时清收借垫款。积极清理财政借垫款,以“只减不增”为目标,通过多种措施清理收回财政借垫款。规范财政借垫款管理,从2015年起进一步规范财政对外借款内部审核程序,符合规定且确实需要借款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手续。同时,与借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借款金额、用途、期限、还款来源及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