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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加大资金投入助力全域旅游
发布时间: 2017-12-29 【字体: 来源:市财政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是强化政策配套。出台《内江市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市级旅游发展资金实行项目竞争制度,每年出台项目申报指南,由各县(市、区)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项目。邀请专家团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比打分,并实行末位淘汰制,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年初安排市级旅游发展资金1000万元,较2016年增加200万元,同口径增长25%。主要用于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旅游宣传、旅游招商引资、内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三是严格资金拨付。坚持“事前监管、事后清算”的原则,对旅游发展资金实行台账登记备案管理。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将经领导审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报财政审核备案,市财政根据方案提出预拨金额并拨付到单位进行使用,待项目实施完成后,单位将相关票据交由市财政审核清算,确保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