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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出台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7-12-29 【字体: 来源:市财政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促进各类人才发展中的作用,内江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共五章十二条,分别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安排和使用、管理和监督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全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市校(院、企)合作、服务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特区建设、人才表扬激励等方面的专门性经费。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企业精英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推进市校(院、企)产学研用合作、服务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发展表扬激励、人才改革创新工作、脱贫攻坚“人才支撑”行动、其他支出九个方面。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化方式安排使用,每年市级财政安排500万元人才专项资金,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的不同,统筹用于当年各项人才工程(项目)支出。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体现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为我市打造“人才特区”建设做好财力支撑。